» 对事情负责 2007-10-6 16:15:00
在一次开会中,L提醒,项目的某一个环节卡在我这里,你不来追踪,最后项目未被执行,责任不在我,而在你。
这是对的。负责项目的人,对项目全部负责。无论这项目的某一个环节被何种因素约束。也许很多人的做事方式是,单纯地听命于吩咐事情的那个人,而不是独立地担负起事情本身。
担负起所交代的任务,我称之为“行动的精神”,用管理大师的话来说,就是“执行力”。
行动,执行,全力以赴,没有任何借口,这就是一个人的“精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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